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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金融创新”为破解“三农”问题开了一剂良药
      时间:2017-01-10 16:57 作 者:张影强

  当前,我国“三农”发展的难题依然突出,包括农产品价格波幅大,影响物价稳定;现有金融手段解决农民融资难问题效果受限;农业处于产业链低端,农民增收困难。农产品消费信托模式,利用互联网技术优势及金融机构的推荐,消除了农户与客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及不信任,有效减少了农户盲目生产,增加了金融机构对农户的授信,有助于保障农产品安全、增加农民收入和促进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议利用开发性金融、财税优惠等措施,大力支持和推广农产品消费信托模式,破解“三农”发展瓶颈问题。

  2016年12月19日至20日,中央召开农村经济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三农”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也提出了具体要求。会议强调,要持续抓好“三农”工作,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积极调整农业结构,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深入开展农村“双创”,推动新型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互促共进。党中央和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三农”问题,每年中央一号文件均是围绕“三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经济新常态下,实现农业现代化,解决农村发展不均衡问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性工程。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把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放在突出位置,狠抓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品牌创建、质量安全监督,增加农民收入。但在实际中,“三农”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短板”,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制约着我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

  一、当前我国“三农”存在突出问题

  一是农产品价格波幅大,影响物价稳定。当前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构成有八大类商品和服务,食品权重接近三分之一,食品价格变动成为影响整个CPI变动的最重要因素。由于农民对市场信息滞后,农产品供给与需求出现错配。市场需求好的时候,农产品无法及时供应,导致农产品价格暴涨,推升了物价指数快速上升。当农产品价格高的时候,农民扩大生产导致供给盲目增加,农产品价格又出现暴跌,导致农民增收难。以大蒜为例,2016年大蒜价格涨幅高达60%,截至到10月底,蒜头批发价已经突破了13.5元/公斤。农产品价格暴涨暴跌,不仅影响农民增收,同时也影响宏观经济稳定和市场预期。


  二是现有金融手段未能有效解决农民融资难问题。农民普遍无法对银行贷款提供有效抵押或担保,金融机构不愿也不敢给农民提供资金支持。中央三令五申要求金融机构给予“三农”资金支持,但效果不大。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大中型银行根据农村市场需求变化,优化发展战略,加强对“三农”发展的金融支持;要求各涉农金融机构进一步下沉服务重心,为农业发展提供资金扶持。但从实际效果看,金融机构的资金并未真正落实到需要资金支持的农户。金融机构不能为农户“输血”,导致农村高利贷发展猖獗,乱象丛生。不仅给农村社会发展带来极大不稳定,同时也增加了金融风险。

  三是农业处于产业链低端,农民增收困难。在农业生产中,农产品“丰产不丰收”“菜贱伤农”等情况时有发生,甚至出现一些奶牛场,宁可将牛奶倒掉,也不出售。这样的市场现实,成为农民靠农产品增收迈不过去的一道槛。归根结底,是由于农民较少接触市场和销售的渠道,无法掌握产品定价权。农民无法和消费者直接对接,只能将利润分给渠道商——农产品贩子;农民作为生产者,对营销手段和营销渠道知之甚少,加上农产品对保鲜期的要求,使得他们只能“毫无选择”地将收获的农产品第一时间销售出去。

  二、推动互联网+金融创新,大力发展农产品消费信托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中信信托、华融信托等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方式为有效破解当前我国“三农”发展瓶颈做出了有益尝试。相继推出的“农产品消费信托”产品,回归信托“信任+托付”的业务本质。所谓农产品消费信托,是指消费者(委托人)出资设立信托项目并委托信托公司进行指定消费采购的事务服务,获取有保障的消费优惠,本质是发挥信托公司的专业能力,对消费交易中各方权利义务进行再分配,实现对产品从生产商到终端消费者的整个交易过程(包括产品要素、交易方式、流通环节、权益保障等)的再造。农产品消费信托业务模式具有明显长周期、订单化的特征,消费者可以直接采购短则数日、长达几年的周期配送产品,比如牛奶、菜肉蛋禽套餐;也可以直接进行远期采购,比如在播种前提前订购哈密瓜、草莓等产品。

  农产品消费信托模式通过如下的几个业务优势对农业发展瓶颈进行破题:一方面,利用互联网技术优势及金融机构的推荐,消除农户与客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及不信任,帮助优质农户与最终用户实现直接对接、打造自主品牌,减少中间商损耗降低农产品价格,也能有效提高农民收入。最主要的还是采取远期化、周期化的消费模式;有效减少了农户盲目生产,合理配置生产投入,真正实现订单农业,平抑农产品价格波动,锁定利润,促进农户向品牌农业的发展,实现农产品优质优价的良性循环。更重要的是,将农产品开发成金融产品,通过互联网预售,农户有了订单数据和现金流,银行等信贷机构可以为需要资金的农户授信,解决了传统农业生产模式下农户难以获得信贷资金支持的困境。农户将预售数据提供给银行,银行根据数据授信,降低了经营风险,提高了经营效益。此外,银行也可以销售基于农产品的信托产品,扩大银行柜台业务,帮助银行进行业务转型。在上述基于农村产品的金融创新过程中,由于专业金融机构、管理团队参与,要求涉农企业标准化生产,并提高农产品安全,能有效促进我国农业现代化。

  上述基于农产品金融创新和互联网的结合,前景不错,已涌现出了一批像中顺易金融、华融信托等优秀企业。但在实际的业务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最核心的一个问题就是,业务模式推广之初投入巨大,盈利模式尚处于探索之中,盈利预期不明朗,很难实现可持续发展。这就需要政府提供资金支持,开发性金融机构支持专业公司开展此类业务创新,减少涉农企业的经营风险,逐步培育和扩大市场。同时,在税收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采取“免和减”相结合的方式,鼓励企业开展此类业务,带动更多企业推动“三农”发展。(张影强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高级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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