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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如何跟得上金融科技创新?法律与科技并用
      时间:2020-09-18 07:55 作 者:

  金融科技蓬勃发展过程中,不少伪创新蒙混其中,坑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埋下了金融风险的隐患。

  以P2P网贷为例,虚假繁荣之后,留下满目疮痍。近日,针对网贷“退而不清、退而难清”的问题,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再次强调,将研究建立互联网金融长效机制,金融业务一定要持牌经营,从源头上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

  面对层出不穷的新生业态,监管往往会出现滞后。如何处理监管和创新之间的关系,是摆在金融科技发展面前的一个关键问题。

  日前在重庆举办的“2020长嘉汇金融论坛”上,参与讨论的嘉宾强调,对金融创新监管要秉持在金融监管基本法之下的原则。与此同时,技术对于监管的规范化和前瞻性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实施基于基本法的原则监管

  “我接触的很多企业家,很多人想搞金融。因为他们觉得这就有了钱袋子,但并没想到有巨大的风险。重庆原来有很多小贷公司,最后这些小贷公司垮掉一些,这是一个风险非常高的行业,需要不断投入。而我们在做金融科技的时候,当我们意识到问题的时候再采取行动,没有做到敏捷高效,实践往往快于理论。”工商银行重庆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刘亚干在论坛上表示。

  在他看来,商业机构快于监管机构,这很正常。关键是在我们发现监管出现真空以及滞后,能否做到快捷高效地补台。

  刘亚干认为,监管应当以原则为导向,要在基本法之下出台细则来实施监管,这应该是努力的方向。“一定要制定出能够应对经济波动、经济周期,以原则为导向,有金融监管基本法的指导,涵盖所有的金融行为、金融功能、公平的监管环境,这样才有利于促进我们国家整个金融机构的发展。”刘亚干说。

  中国金融改革研究院院长刘胜军指出了金融监管层面的另一个问题:因为法律不匹配,监管有互相推诿现象,时而出现真空,这是一个很大的教训。

  三年前的全国第五次金融工作会议明确了未来金融监管的三大支柱:宏观审慎、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此后,针对资管行业的资管新规以及配套准则相继出台。刘胜军认为,这体现了功能监管的理念。

  “但我们目前仍没有从法律层面解决一些问题,这是金融监管改革还可能存在的挑战。”刘胜军认为,在金融科技进一步融合的情况下,金融监管的立法、金融监管的理念、金融监管边界的整合都要更加有效、更加能够跟上市场的发展,这样科技金融的发展才能够有比较好的监管保驾护航,才能形成非常好的资源。

  监管技术要与金融创新相匹配

  参与讨论的嘉宾们认为,在金融和科技加速融合的今天,金融科技未来的发展要解决好的一个重要问题是金融监管和创新之间的关系。其中,科技将发挥关键作用。

  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王艳表示,在监管领域,不管是规范化的监管还是前瞻性监管,必须要有相匹配的技术支持,尤其是金融领域。

  以第三方支付为例,之前是各个第三方支付机构与银行按照API协议接口,实际上监管部门这边并没有统一的数据。但通过建立网联,所有的第三方支付机构都必须和网联对接,网联再和银行进行对接。这一方面解决了很多小的支付机构所寻求的规模和数据的开放性,包括数据的快捷、敏捷、交易成本的降低;另一方面,这使得监管机构能够非常迅速掌握所有支付机构的海量数据,并且能敏捷地发现里面的问题。

  “所以这种技术的支撑,我们认为是各国监管机构所面临的非常大的挑战,这里面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中国在这个方面做得是比较领先的,而且在整个理念和支撑方面做得也是比较领先的。”王艳说。

  小米金融战略副总裁曹子玮表示,监管是稀缺的资源,金融科技的有效监管,需要监管手段也要充分科技化。用线下方式做线上监管,用传统方式做数字化监管,这样的方式并不匹配。“如果我们把金融比作一辆车,金融机构的发展、努力、拼搏、奋斗就是发动机,监管就是刹车片,这辆车只有发动机肯定会翻车,只有刹车片会止步不前,需要双方的互动磨合才是良性发展。”曹子玮说。
 

(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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