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通告,责令公司限期改正,并进行内部责任追究。
公告称,2013年8月2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关于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限期改正、限制业务活动监管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13]28号),责令公司限期改正,并进行内部责任追究,在2013年8月19日至2013年11月18日期间,暂停公司策略投资部证券自营业务。公司应及时向上海证监局书面报告整改及责任追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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