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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泽东力劝儿媳刘思齐改嫁:是时候了
      时间:2013-07-09 14:08

  

 

  毛泽东与刘思齐、毛岸英(资料图)

  本文原载于《党史文苑》,原题:毛泽东和刘思齐

  1949年10月1日,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上向全世界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开国大典时的喜悦笑容还像五彩的云霞一样,飘浮在毛泽东的脸上,半个月后他又迎来了一件大喜事——长子岸英和干女儿刘思齐在中南海举行了简朴而又庄重的婚礼!新中国成立了,革命事业成功了,儿子结婚了,说不定他很快就要当爷爷抱孙子了,这对毛泽东来说真是喜上加喜。

  婚礼上,毛泽东风趣地笑着对毛岸英和刘思齐说:“我没有什么贵重礼品送你们,就这么一件大衣,白天让岸英穿,晚上盖在被子上,你们俩都有份。”

  这一年,岸英27岁了,按照中国的传统,这已属晚婚之列。

  说起毛岸英和刘思齐结婚,还有一段毛泽东发火的故事。一年前,他们俩提出结婚时,父亲毛泽东不仅不同意,而且还发了脾气。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其实,毛岸英和刘思齐早在延安时就认识了,还是毛泽东为他们穿针引线的。后来,他们俩经过接触了解,于1948年在西柏坡定下了终身。热恋的人儿盼重逢,更盼洞房花烛夜。岸英和思齐也打算早日完婚。于是,两个人就去找父亲,征求毛泽东的意见。他们心想,父亲一定会答应的。可是让他们怎么也想不到,父亲给他们泼了冷水。

  毛泽东问思齐:“你正在学习,还没毕业,现在结婚不怕影响吗?”

  思齐说:“结婚后,我们好好安排安排,不会影响我的学习的。”

  “你还小,着什么急呀。反正我同意你们结婚,等一等好不好?”毛泽东劝道。

  听父亲这么一说,岸英说:“好,听爸爸的。”

  说完,两个人就转身走了。但过了一会儿,岸英又回到毛泽东的房间,说:“爸爸,我今年已26岁了,我想结婚以后,好专心致志学习和工作,这样,就不必在这方面花费那么多时间和精力了……”

  “你的意思,是不是要我同意你们结婚呀?”

  “是的。”

  “可是,现在不行。”毛泽东当时就冲儿子发了脾气,“按照解放区的法律,女方必须满18周岁,男方必须满20周岁,思齐还不满18周岁,你们必须守法,不能因为是毛泽东的儿子而有半点特殊。”

  看样子,父亲是真的不同意他们立即结婚。岸英心里就有些不愉快,在父亲面前也耍起了孩子脾气,一转身气呼呼头也不回地就走了。但过了几天岸英还是想通了,认为父亲说得有道理,于是主动向父亲作了检讨。

  1949年9月,到了北京后,思齐到了法定年龄,可以结婚了。他俩在征得思齐妈妈张文秋的同意之后,又去征求父亲毛泽东的意见。这一次,毛泽东很爽快,立即答应了,说:“我同意,你们准备怎么办婚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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