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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公布2013年省市共建战
      时间:2013-04-10 17:00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为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挥省市双方优势,培育一批产业优势突出、示范效应明显、创新能力较强、产业链完善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2013年1月18日,我委印发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3年省市共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经信创新函〔2013〕231号)。截至3月11日,共收到广州、深圳等11市(区)16份申报材料。经对申报材料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同时适当考虑产业及区域分布,现认定广州电子商务基地等10个基地为2013年省经信委省市共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名单附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市(区)应把加强产业基地建设与促进本地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有机结合,进一步完善产业基地总体规划和建设实施方案,尽快报当地市政府审定印发并组织实施。

  二、请各产业基地抓紧研究制订促进产业基地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财政配套等政策,大力支持产业基地内企业开展关键技术突破、重大技术成果产业化以及创新平台建设、市场推广应用等重点工作,推动产业加快发展。

  三、各产业基地要加强招商引资引技,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开展专题招商和产业链招商,集中力量引进1~2个技术含量高、带动作用明显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龙头项目,带动产业发展。

  四、各产业基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或明确产业基地管理机构,营造有利于产业集聚发展的环境,提升创新能力,完善产业链,壮大产业规模,把产业基地建设成当地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主要载体,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

  五、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是我省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为充分调动省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将以省市联动、合作共建的方式,由我委与产业基地所在市人民政府签署共建协议,集中资源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发展。请各相关市尽快准备好协议文本报我委(参考提纲见附件2)。

  附件:1.2013年省市共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名单

  2.省市共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框架协议(提纲)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4月10日

  (联系人:黄海丹、李新星,电话:020-83133226、831334277,传真:83133384,

  电子邮箱:zlc@gdei.gov.cn)

  来源:技术创新与质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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