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下发文件,决定取消25项行政许可事项,下放6项行政许可事项的管理层级。另有5项依据有关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放管服”改革一直是本届政府的工作重点之一,仅在去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就这项工作进行专门部署。“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方向就是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李克强总理曾说: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此次国务院的决定体现了这项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并且“层级”到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法”的阶段。
过去几年尤其是去年,我国陆续取消了一大批行政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在全国推开,企业开办时间大幅压缩,工业生产许可证种类压减三分之一以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实施等都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完善营商环境的具体方面。
改革的效果也十分明显。根据世界银行发布的《2019年的营商环境评估报告》,我国营商环境总体评价在全球190个经济体中已经跃居第46位,比2013年累计上升50位。
同时,各地探索推广了一批有特色的改革举措,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不断提高。拿上海市来说,去年,上海市经工商登记新设立各类市场主体39.99万户,比上年增长13.2%。这种活跃度,助推了上海引进外资、工业投资、总部经济等加快发展,以及上海城市能级的不断提升。
李克强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说:我国有上亿市场主体,而且还在不断增加。把市场主体的活跃度保持住、提上去,是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的关键所在。为此,就要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下硬功夫打造好发展软环境。下一步要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促进高质量发展、应对复杂形势的重要举措,更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相信这一点也是今年各级政府工作的重点。
下一步,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方面,要加快把一些地方已经见效、便利企业和群众的做法推向全国。尤其要在精简事项、简化流程、降低费用等方面加大力度。同时,各级政府也要形成合力,毕竟优化营商环境不仅仅是一两个部门的事,而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
“放管服”改革没有终点,要与时俱进,根据不同时期市场主体的痛点和难点,有针对性地改革。这就需要政府部门破除观念上的“障碍”,真正转变职能,正确认识与处 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不能越俎代庖、用行政权力干预市场,否则往往事与愿违。市场活力是“放”出来的。
当然,放权并不是“放手不管”,更不是放弃市场监管职责,有效的“管”,才能使市场秩序更优,竞争更公平公正。
另外,营商环境是否真好,不能由地方自己说了算。今后要建立的是企业和群众参与营商环境政策制定的工作机制,支持开展第三方评估,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总之,当前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大力度转变政府职能,做好优化营商环境这篇“大文章”,就要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促进高质量发展、应对复杂形势的重要举措,瞄准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力推改革、促开放,保证高质量的发展。
(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