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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设专项资金鼓励会展业发展
      时间:2013-08-27 18:12

  近日,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会展办印发了《西安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鼓励大型会展业发展,企业在西安举办一定规模的展会可以获得10万元至40万元的奖励。

  西安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由西安市财政局和西安市会展办公室共同负责。主要用于在本市举办的规模大、效益好、辐射带动作用强的会展活动进行奖励;对申办和招徕的国际性、全国性会展活动支出进行补助等。具体奖励标准为:展位800个至1500个,或展览面积1.6万㎡至3万㎡的,奖励10万元;展位1500个至2500个,或展览面积3万㎡至5万㎡的,奖励20万元;展位2500个至3500个,或展览面积5万㎡至7万㎡的,奖励30万元;展位3500个以上或展览面积7万㎡以上的,奖励40万元。

  同时,引进招徕一定规模全国性、国际性专业展会在西安市成功举办,对促进经济发展有积极意义的,按照展会规模,招徕单位也可获得10万元至4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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