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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砍头的英国士兵与被囚禁的使团,将战火引向圆明园
      时间:2019-01-07 17:28 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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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说,第二次鸦片战争,英法联军在北塘登陆直攻占大沽炮台的过程中,曾有一些英国士兵在运送辎重时被清军俘获。这些俘虏后来被押解到清军统帅僧格林沁面前,僧王要求他们下跪叩头求饶,照办的都得以活命,而列兵莫伊斯因拒绝叩头,最终被斩首。

  关于此事的详细记载,最早可上溯到英军随军牧师麦吉(R.J.L. M’ghee)1862年所写的回忆录《我们如何进入北京:1860年在中国战役的记述》。1935年,查尔斯·奈特(Charles Knight)为布夫斯团(Buffs)写团史时,将这个故事作为“正史”记入。到1860年时几乎已有400年历史的东肯特团,是英国陆军最古老的部队之一,“布夫斯”是它的绰号,可能源于它早期所穿的米色面料的军装(后来改成了绿色)。

  《我们如何进入北京》出版于1862年,也就是“火烧圆明园”之后两年,而写书的材料,更是来自麦吉的战地笔记,如他自己在序言中所说:“当时中国天气炎热,我们有时候住在钟形帐篷内,有时候连帐篷都没有,但我还是尽可能地做了一些记录……”

  在麦吉笔下,莫伊斯的故事是这样的:

  那天我们损失了一组人员,包括第44团的一位军士、皇家东肯特团的一位士兵,还有八到十位香港苦力。他们给前线运送一些军需物资,其中包括朗姆酒。他们是否还给自己带了些烈酒或者用小桶接了些酒出来喝,我不能说,但是士兵都喝醉迷路了,不幸遇到一支清军部队,除了一位苦力设法逃脱,其他人稍作抵抗后都成了俘虏。我们觉得他们肯定都会被杀害,即便几位欧洲人能有机会逃离,那几位中国苦力肯定是逃不掉的,因为当局自然对这些同胞大为恼火。令人惊讶的是,没过几天,44团的那位军士,还有所有苦力都被遣送回来,但是皇家东肯特团可怜的莫伊斯再也没有回来。第44团的军士……说他们被带去见“将军”了,对方命令莫伊斯跪下“磕头”遭到拒绝,于是将莫伊斯处死,当时他被强行按下,脸都擦到泥土了……不管怎么样,有一件事情已经确定,那就是可怜的莫伊斯虽然已经失去了生命,但他的侠义风范永存。

  2

  美国汉学家何伟亚(James L. Hevia)在《英国的课业:19世纪中国的帝国主义教程》一书中引用并分析了这个故事。

  1860年在中国北方进行的战役中……东肯特团一名名叫莫伊斯(Moyse)的英国列兵变成了传奇人物。莫伊斯和几名运送军需物资的印度士兵一道,在离新河不远的地方被蒙古骑兵俘虏,并被带到清军指挥官僧格林沁面前。僧格林沁表示,只要他们跪下叩头,就不会伤害他们。印度士兵跪下了,而莫伊斯却拒绝这样做,宣称宁死也不会使自己的国家蒙羞。结果,他立刻就被砍下了头颅。

  “东肯特团的列兵”突出强调,即使一个“贫穷、莽撞、粗鲁、出身卑微、未受过教育”的英国士兵,也会“站在额尔金的地位上”,不给英国种族丢脸……事实上,正是这样一种领导者和普通士兵们的行动所表现出来的无畏精神,被认为是对付傲慢、排外、对外部世界一无所知的不讲道理的中国人的唯一办法。就像额尔金勋爵所说的,一个人只有强横,才能坚定地站立。

  一方面是帝国挺直站立的男性主体的构建,一方面是欧美人对中国统治者们性格的刻画,正是在这两者的结合点上,炮舰外交找到了它的思想意识基础。由此看来,莫伊斯的不屈和额尔金的坚定就不应该被看作是面对东方威胁时表现出来的纯粹逞英雄式的行为……这种男性气概具体地体现在英国男人那勇敢而又宁折不弯的身体上。这一帝国形象双脚坚定地站立着,在建立主权平等的过程中,将女性的(意志薄弱、双膝疲软的他者)中国去疆界化和再疆界化。

  需要指出的是,麦吉原书中明确写了与莫伊斯一起被俘的是“香港苦力”——可能就是后来劫掠圆明园时给海淀的暴徒们提供梯子和放火工具的那批“苦力”。可是很快就以讹传讹,变成了“印度士兵”。或许对西方公众来说,“香港苦力”还是“印度士兵”并不重要,它们都是大英帝国的殖民地子民,但俘虏身份在故事流传过程中的变异,其象征性还是很明显的:对当时的帝国来说,印度比香港这个弹丸之地重要得多,管理地广人稠的印度难度也大得多。所以,连故事中属于底层阶级的列兵莫伊斯,都拥有印度士兵难以企及的男性气概和民族自豪感,这不正是大英帝国统治软弱、低等、毫无自尊的印度以至整个“东方”的“充足理由”么?

  而这也是道伊尔(Francis Hastings Doyle)爵士不久后为莫伊斯之死而奋笔疾书的诗歌中着力歌颂的:

  昨晚,他还和同伴在一起,

  戏谑、畅饮和宣誓;

  一位喝醉的东肯特团列兵,

  以前从未谋面。

  今天,在敌人眼皮底下,

  他站在额尔金的位置,

  代表大英帝国的公使,

  代表整个不列颠民族。

  贫穷、鲁莽、出生微贱、未曾接受教育

  迷失方向、孤独无助;

  一颗英格兰的心,

  永远陪伴着他;

  即便用绳索、斧头和大火,

  撕裂他的肢体;

  他只知道,决不能让英格兰蒙羞,

  他的周围仿佛就是遥远的肯特花藤地,

  在梦里来来去去;

  一簇簇樱桃花闪闪发光,

  仿佛一串串白雪球。

  父亲的房顶上面炊烟袅袅,

  他再也看不到它们缓缓升起,

  难道命中注定要英年早逝?

  没错,这是荣誉的召唤!

  他目光坚毅,铁骨铮铮;

  那些懦弱的印度人怨声载道,屈膝投降,

  英格兰的儿女宁死不屈。

  不眨眼,不屈膝,

  他意志坚定,毫不畏惧,

  走向坟墓的边缘。

  坚船利炮派不上用场,

  除非英格兰也保持一颗凶狠野蛮的心。

  他没有留下什么财产,

  那就让他的名字响彻欧洲。

  他像斯巴达的国王视死如归,

  
因为他的灵魂伟大。

  3

  北京八里桥地铁站的建筑极富现代感,特别是黄昏时分,夕阳的余晖在金属曲面的屋顶上闪闪发光,看上去像三个簇新的巨大油罐。与之相对,落日辉映中的那座古桥就未免残破了一点。

  桥头简陋的石碑上,只在正面简单地写着“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 永通桥及石道碑”(八里桥旧名永通桥),落款是“北京市人民政府一九八四年五月二十四日公布 北京市文物事业管理局一九八四年九月立”,没提它曾是著名的京城四桥之一,更没提它是著名的八里桥血战发生地——而这,正是我千里迢迢跑来寻访它的目的。

  作为近代中国一段难以接受的血泪创痛的见证,显然立碑的人们非常不愿意让自己也让路人记起这段“惨史”。在桥上,我给一位住在通州的朋友打电话,约晚饭,他很惊讶地问我:“你跑去八里桥干什么?”他说他在通州住了七八年,从没去过那里,也没想过要去那里,那只是每天进出北京上下班路上的一个车站。我笑笑,没多解释。

  我注意到立碑的年份是1984年,而就在前一年9月,电影《火烧圆明园》在香港上映,旋即引进内地,引起轰动。李翰祥第一次在银幕上再现了八里桥血战,3000蒙古铁骑在英法联军枪炮的猛烈轰击下全军覆没的惨烈场景,极大地震动了我这个懵懵懂懂的初二学生,并从此记住了通州八里桥这个名字。

  然而当年的我是怀着质朴的民族情绪看这部电影和这段历史的,像很多人一样,如果不是因为蒙古骑兵强悍的自杀式冲锋所带来的视觉震撼,原本我对这段一味落后挨打、屈辱到极点的“晚清史”是毫无兴趣的,上历史课的时候都最好匆匆翻过那“难看”的一页。我想大多数男孩都更愿意沉浸在秦皇汉武、唐宗宋祖那逝去的荣耀中,喜欢在世界地图上意淫式地想象怎样恢复成吉思汗的亚欧大帝国那无比辽阔的版图,而从来不去也没有能力去想一想究竟什么是“中国历史”。

  八里桥与“京城四桥”中另一座名桥卢沟桥一样,都因“抗战”而闻名,但它如今的维护状况却与后者不可同日而语。整体看上去尚不算破旧,毕竟它现在还是一座可通行大小车辆的石桥,但观其细节,却处处都显露破败之象。50米长、16米宽的桥面两侧,是32块石栏板,据说原先板面上的雕刻“刀法流畅、粗犷有力”,现在基本上已经看不出像样的图形了。栏板上有望柱33对,每个望柱上都雕有石狮,其生动的形态早年是堪与著名的卢沟桥石狮媲美的,但现在一部分严重风化,面目模糊不清,一部分用水泥很粗糙地加以补砌,说破坏或许更确切些,还有一部分明显是近年重雕的,手法僵硬,韵味尽失。只有少数保存较好的石狮,每一个的面目与形态都各异,尚可见当年雕工之细腻灵动。

  同为北京名桥,又同样是“抗战”之桥,八里桥与卢沟桥今日境况的差异,恐怕不仅仅是保护力度不同的问题,潜意识里大概也还涉及我们的历史观——卢沟桥唤起了“全民抗战”,并且最终战胜了日寇;八里桥却是一段百年屈辱的见证,其间败绩累累,几无可以称道的外战战果;两相比较,八里桥自然难以受人待见了。

  4

  从八里桥到圆明园,是地理上的一条路。

  正是因为八里桥的大败,清军精锐丧尽,屯重兵于此的清军统帅僧格林沁(传说中正是他稍早将莫伊斯斩首)狼狈逃窜,通往北京的大门被彻底打开,清廷再也无力阻止以后发生的一切。有意思的是,如果今天我们坐八通线进京,在四惠换1号线,再到西单换4号线,抵达圆明园,隐约与当年英法联军的进军路线相合——联军攻克八里桥后,一路西进,进入北京城后曾一度想要攻占紫禁城,但出于种种考虑,终于决定绕过皇宫而直趋西北方的皇家园林,以劫掠和焚毁圆明园,作为对清廷和咸丰帝的“严重警告”。

  另一方面,这也是一条心理之路。

  关于前述莫伊斯的传说,其实一直争议很大。早在英国医生芮尼1861年(他当时在战后设立的英国驻北京使馆服务)的日记中,就对此说提出了质疑,认为莫伊斯不过是被俘后病死的,而“这个不幸的人,出自于他的第44团(按:即东肯特团)同胞的幻想,以及《泰晤士报》记者的追求煽情新闻,被任意受骗的英国大众相信是因为不向僧格林沁叩头而被斩首了”(见芮尼著《北京与北京人(1861)》)。

  芮尼发出质疑的时间仅仅在战事结束之后一年,他应该是向不少当事人了解过实际情况的。当时信息传播的速度和准确率与过往相比虽有突飞猛进的进步,以今天的标准看却还是很糟糕的,比如僧王爷就因为曾在第二次大沽战役中获胜,而被英法联军中的一些人认为其实是一个来自西方的志愿者Sam Collinson(据说他曾参与爱尔兰独立运动),因为僧格林沁之名在英文中被拼为Seng Ko Lin Sen。莫伊斯斩首事件的可信度显然也高不到哪里去。

  事实上,麦吉最初记述此事时的口吻,也是有保留的。在讲述了事情的大致经过后,他写道:“(被遣送回来的)第44团的军士对整个事件作了很难让人信服的描述,大部分都是凭借他那爱尔兰式的想象力。”

  然而麦吉的保留和芮尼的质疑,都根本无法推翻英国公众对此事件的“轻信”,除了大众媒体的影响力和那个年代的英国人对于自身“伟大光荣正确”的执念之外,还因为几乎与此同时,就在通州,以巴夏礼为首的英法外交使团及《泰晤士报》记者共39人因谈判破裂(破裂的重要原因之一便是觐见咸丰帝时是否要行跪拜礼)而被僧格林沁扣押。

  在电影《火烧圆明园》里,这段历史被戏剧性地表现为僧格林沁以蒙古摔跤术大败巴夏礼的拳击,将其一个“大背包”摔进荷花池,让已经满怀屈辱的观众至此终于得以大出一口恶气。实际上僧王爷当然不会蠢到脱了衣服去跟一个“蛮夷”摔跤,但他确实不计后果地逮捕了整个外交使团,并将他们押送到北京,而且出于满清“天牢”那“中世纪”式的酷刑传统,其中17人最后被虐待致死,加上胜保早先杀的3名人质,则整个英法使团死了超过一半人。

  有两份读起来让人毛骨悚然的亲历者证言写道:

  安德森中尉神志昏迷……直至入狱后第九天不幸去世。在他死前一两天,因为被捆扎得太紧,他的指甲和手指都裂开了,蛆虫爬进里面,手腕的骨头已经暴露在外。虽然还有一口气,但是蛆虫已经在他的伤口爬动和繁殖,吞噬着他的肉体……安德森中尉去世五天后,骑兵蓝姆·尊也以同样的方式离开人世。三天后,又轮到了诺曼先生。

  鲍拜在我们到达后第二天死去,蛆虫吞噬了他们的手腕……那位法国人也死了……蛆虫进入他的耳朵、鼻子和嘴巴……两天后,第一锡克非正规骑兵队的索沃拉·辛也不幸身亡,他手上被绳子勒出的伤口肿胀,蛆虫进入伤口后死亡。四天后,菲普斯去世,整整十天,他用各种方式鼓励我们,直到有一天,他的手也肿胀起来,蛆虫开始出现。一只蛆虫一天能繁衍上千只。印度骑兵穆罕默德·卢克斯十天后死亡……他去世前的第四天,蛆虫完全吞噬了他的双手。

  也就是说,外交使团中的死者,大部分是活活被蛆虫吞噬的。后来英法联军之所以焚毁圆明园,其中一个重要借口便是“被囚诸人,手足缚系,三日不进饮食,其受如斯野蛮之待遇,即在此地”(见格兰特将军公文,引自姜鸣著《天公不语对枯棋:晚清的政局和人物》)。

  可以想见,莫伊斯的传说与巴夏礼使团的遭遇,在西方公众心目中极大地重合起来,从而大大增强了其“可信度”。最终通向圆明园的心理上的“路线”,也由此被建构起来了。
 

(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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